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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游学经营机构多无资质 层层转包成潜规则

时间:2013-9-12 11:18:11 来源:齐鲁晚报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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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报名的机构只负责组织学生,到了外地,活动全程是外包给当地旅行社的,而这些旅行社是否正规无从考证。层层“转包”中,暗藏着各种不可控因素和隐患。


大量无资质机构经营出国游学
 

省城一家旅行社的陈经理说,游学机构准入门槛过低,导致整个游学行业良莠不齐,很多游学机构推出的产品其实只是华而不实的“皮包货”。
 

“同样是游学,不同游学机构开辟的类似线路上,游和学的比例差距也很大,有的干脆是游而不学,学只是个噱头。”陈经理说,由于游学行业起步时间较晚且多是兼职业务,行业内部还没有产生普遍认可的行业标准。
 

记者在多家游学机构设置的网站看到,打着“欧美名校”招牌的游学线路琳琅满目,但仔细观察后发现,几乎所有线路“游”都占了一半以上的时间。“低年龄儿童根本吃不消,游学本身也大打折扣。”陈经理建议,家长应选择信得过的正规游学机构。
 

除没有统一标准,游学行业还面临层层转包的问题。英孚教育海外游学留学部总经理庄礼思日前表示,海外游学市场还没有行业规范、市场准入等要求,存在监管盲区,“外包”成了游学市场的常见模式。
 

曾在一家旅行社担任经理的孙女士表示,每次将游学的孩子送到机场后,她就开始“担惊受怕”。“到了国外,孩子和领队就交给当地合作旅行社负责运作,国内的旅行社只能不断和领队打电话联系。”由于行业门槛低,很多没有出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和培训机构也在经营着出国游学业务。“大部分是拿到提成后将报名的成员转包给了其他机构,但就算这些转包后的机构,有的在国外根本没有稳定的合作旅行社,即使有,合作单位也不一定正规。”孙女士说。


四部门都在管 但管得很笼统
 

“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和教育方面各项法规,境外夏令营、冬令营并不在市教育局的许可事项中。”济南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说,目前济南市教育局办理的各项行政审批中,并不包含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方面的审批事项。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游学项目也没有相关行业监督标准,由于游学机构往往不光从事游学一项业务,教育部门目前还很难对游学项目进行单独考核。
 

记者了解到,我国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四部门曾在2012年5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目前游学事务也处于四部门共同管理的状态。
 

按规定,组织主办单位应是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对外教育交流机构或者共青团、少先队与妇联组织。主办单位可以委托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承办,但通知规定,旅行社必须具备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出境旅游方面的资质。主办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认真审查合作的境内外组团机构的资质”。
 

通知中并没有对游学项目制定相关监督标准,只要求旅行社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对教育培训机构等开设的出国游学方面未涉及,同时如何对境内外组团机构资质考核,通知也未做明确规定。


专家——短短两周难以立竿见影
 

华中师范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陶宏开教授指出,教育是一个长期细致的过程,让孩子去国外看看不无裨益,但家长完全没必要非得跟风。“短短两个星期的游学,从教育规律上说,很难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陶宏开说,成长关键是性格和人格的培养,两周的短期游学,即使组织方安排项目得当,效果也不会太大,有时甚至会产生相反结果,“滋生孩子的叛逆、攀比心理。我对于孩子出国游学持不支持态度。”


本站观点:当前游学还没有明确条文规范的前提下,家长选择游学要注意出入境游和教育培训“双资质”,理性选择。家长们盲从心理的存在,说明了明确游学产业监管主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正如一些专家所言,教育、旅游等部门应根据我国国情,借鉴美、欧、日及港台地区的经验,尽快出台法规,制定科学的准入门槛、资质规范、合同文本以及惩戒等制度,将游学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明确监管主体,落实安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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