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动态

    跆拳道段位——跆拳道晋段考核规定(国际院规定)(二)

    2009-12-16

  • 第九条(考核区分)

    1.升品、升段考核

    2.特别升段考核(类似段位证的认证等)

    3.名誉段考核(对跆拳道发展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社会人士,根据其功绩授予名义段。)

    4.追记段考核(功不可没的跆拳道高段者殉职时,升 1 段追悼段。)

    第十条(考核科目)

    1.技术考核

    1品势

    2对打

    3击破(可选)

    4特技(可选)

    2.理论考核( 4 段以上考生)

    l笔试

    2论文

    3.面试考核( 6 段以上考生)

    第十一条(技术考核科目)

     

    品势

    指定

    必修

    1 品、段

    太极 1 章 -7 章中指定一章

    太极 8 章

    2 品、段

    太极 1 章 -8 章中指定一章

    高丽

    3 品、段

    太极 1 章 -8 章,高丽中指定一章

    金刚

    4 品、段

    太极 1 章 -8 章,高丽,金刚中指定一章

    太白

    5 段

    太极 1 章 -8 章,高丽,金刚,太白中指定一章

    平原

    6 段

    太白,平原,十进中指定一章

    地跆

    7 段

    平原,十进,地太中指定一章

    天拳

    8 段

    十进,地跆,天拳中指定一章

    汉水

    9 段

    地跆,天拳,汉水中指定一章

    一如

    10 段

    考核审议委员会商议决定

     

    第十二条(评分)

    1.技术考核评分依据附录 1 , 2 样本(品势、对打)。

    l考核委员人数以奇数( 3 、 5 人)组建,每人满分 100 分制。

    2各委员评分 60 分以上为及格, 59 分以下为不及格。(分数差 5 分,如: 55 , 60 , 65 等)

    l根据技术考核分数的及格与否判定如下:

    ( 1 )、 1 品、段 ~8 段(海外 8 段特别考核除外)品势(对打)考核 “ 例 ” :

    考生

    考核委员

    评分结果

    A

    B

    C

    考生 A

    60

    55

    60

    及格

    考生 B

    55

    55

    60

    不及格

    * 最终得分:取平均分

     

    ( 2 )、海外 8 段特别考核积 9 段品势考核 “ 例 ” :

    考生

    考核委员

    评分结果

    A

    B

    C

    考生 A

    60

    55

    60

    及格

    考生 B

    55

    55

    60

    不及格

    * 最终得分:取平均分

    l品势、对打、理论中有一项不及格,视为不及格。根据各项总评,综合管理各项得分纪录。

    2.评分点确认事项:

    品势

    对打

    击破

    特技

    理论

    视线

    视线

    视线

    击破

    精神层面

    喊声

    喊声

    重心

    特技手技术

    技术

    缓急

    缓急

    力度

    特技脚技术

     

    强弱

    强弱

    速度

     

     

    伸缩

    伸缩

    攻击部位

     

     

    重心

    重心

     

     

     

    姿势

    气的多样性

     

     

     

    第十三条(考核服装)

    对每位考生进行以下考核:

    l公认道服

    2各种保护带(头部,身体,裆部)

    第十四条(注册金)

    1.需支付本院的品、段位证发放及品、段位记录管理所需的注册金。

    2.以下情况之一可减免注册金,国家协会主席应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并通过院长审核。

    l经济实力较落后的国家

    2遭受天灾之难的地区及国家

    3其他被认为应减免注册金的地区及国家

     

    3.越段考核时,应支付各段注册金总和。

    第十五条(院长权限)

    院长享有本院考核审议委员会对处理考核规定以外的升品、升段考核相关事项的建议的度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