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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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考核区分)
1.升品、升段考核
2.特别升段考核(类似段位证的认证等)
3.名誉段考核(对跆拳道发展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社会人士,根据其功绩授予名义段。)
4.追记段考核(功不可没的跆拳道高段者殉职时,升 1 段追悼段。)
第十条(考核科目)
1.技术考核
1品势
2对打
3击破(可选)
4特技(可选)
2.理论考核( 4 段以上考生)
l笔试
2论文
3.面试考核( 6 段以上考生)
第十一条(技术考核科目)
品势
指定
必修
1 品、段
太极 1 章 -7 章中指定一章
太极 8 章
2 品、段
太极 1 章 -8 章中指定一章
高丽
3 品、段
太极 1 章 -8 章,高丽中指定一章
金刚
4 品、段
太极 1 章 -8 章,高丽,金刚中指定一章
太白
5 段
太极 1 章 -8 章,高丽,金刚,太白中指定一章
平原
6 段
太白,平原,十进中指定一章
地跆
7 段
平原,十进,地太中指定一章
天拳
8 段
十进,地跆,天拳中指定一章
汉水
9 段
地跆,天拳,汉水中指定一章
一如
10 段
考核审议委员会商议决定
第十二条(评分)
1.技术考核评分依据附录 1 , 2 样本(品势、对打)。
l考核委员人数以奇数( 3 、 5 人)组建,每人满分 100 分制。
2各委员评分 60 分以上为及格, 59 分以下为不及格。(分数差 5 分,如: 55 , 60 , 65 等)
l根据技术考核分数的及格与否判定如下:
( 1 )、 1 品、段 ~8 段(海外 8 段特别考核除外)品势(对打)考核 “ 例 ” :
考生
考核委员
评分结果
A
B
C
考生 A
60
55
60
及格
考生 B
55
55
60
不及格
* 最终得分:取平均分
( 2 )、海外 8 段特别考核积 9 段品势考核 “ 例 ” :
考生
考核委员
评分结果
A
B
C
考生 A
60
55
60
及格
考生 B
55
55
60
不及格
* 最终得分:取平均分
l品势、对打、理论中有一项不及格,视为不及格。根据各项总评,综合管理各项得分纪录。
2.评分点确认事项:
品势
对打
击破
特技
理论
视线
视线
视线
击破
精神层面
喊声
喊声
重心
特技手技术
技术
缓急
缓急
力度
特技脚技术
强弱
强弱
速度
伸缩
伸缩
攻击部位
重心
重心
姿势
气的多样性
第十三条(考核服装)
对每位考生进行以下考核:
l公认道服
2各种保护带(头部,身体,裆部)
第十四条(注册金)
1.需支付本院的品、段位证发放及品、段位记录管理所需的注册金。
2.以下情况之一可减免注册金,国家协会主席应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并通过院长审核。
l经济实力较落后的国家
2遭受天灾之难的地区及国家
3其他被认为应减免注册金的地区及国家
3.越段考核时,应支付各段注册金总和。
第十五条(院长权限)
院长享有本院考核审议委员会对处理考核规定以外的升品、升段考核相关事项的建议的度量权。
